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妇女联合会、财政局,成都高新区经发局、妇女联合会、财政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妇女联合会、财金局,有关单位: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成都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2015年进一步落实促进蜀绣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我市有关企业开展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关于2015年进一步落实促进蜀绣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
1项目名称“扶持蜀绣(含羌绣、蜀锦)产业发展项目”。
2扶持范围我市生产网络内的蜀绣(含羌绣、蜀锦)生产和销售企业。
3扶持标准从生产经营规模、产品研发、市场开拓(营销模式)、人才培养(技艺传授)、品牌建设、解决就业、大师数量、依法纳税等八个方面对蜀绣(含羌绣、蜀锦)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排序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一级3个、二级3个、三级3个、四级7个(共16个名额),并区别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财政资金扶持。评定为一级的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评定为二级的给予40万元资金扶持,评定为三级的给予30万元资金扶持,评定为四级的给予20万元资金扶持。
4申报条件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凡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蜀绣(含羌绣、蜀锦)生产企业。具备销售渠道(进出口贸易)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时整合兼并我市中小蜀绣(含羌绣、蜀锦)生产企业或开展深度合作的规模化商贸流通企业。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生产经营能力。
蜀绣、蜀锦、羌绣生产企业2014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分别达到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以其中一个公司为主体进行申报;深度整合的蜀绣、蜀锦商贸流通企业2014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三)具有一定市场开拓能力。
企业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具有一定开拓市场销售渠道及市场营销人才培养能力。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搭建电子商务和信息交流平台,正逐步创建多区域、多渠道、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促进企业产品进入更加宽广的市场。
(四)具有一定设计研发创新能力。
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艺人才和一定管理水平的团队,有一定的设计、研发和创新能力和成果。
(五)具有一定人才培养能力。
有一定开展工艺美术技艺培训、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和带徒授艺工作的能力,申报期内完成技艺人员培训达到一定数量。
(六)具有一定的自主品牌和推广能力。
企业通过创新产品设计、深化产品个性、推进形象营销,形成了一定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产品品牌。具有一定开展宣传推广的工作能力,参加过国际、国内工艺美术专业展和相关博览会,多形式、多渠道扩大自身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申报材料
(一)《2015年成都市扶持蜀绣(羌绣、蜀锦)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有关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的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三)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201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主要包括包含年度产值、销售收入的财务报表等,须由申报企业、企业会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盖章签字)复印件(验原件);
(五)企业承诺书。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和附属文件等的真实性负责的文字材料,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附件2)。
6申报审定程序(一)申报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核同意并联合行文上报后,报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初审。
(二)现场审核。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牵头,会同市妇女居家灵活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财政局对申报企业项目真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专家评审。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有关行业有关专家,对初审、现场核实合格的申报企业项目开展专家评审。
(四)审查公示。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妇女居家灵活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财政局对专家组推荐项目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项目企业在成都工业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资金扶持项目报请委党组审定。
(五)资金拨付。由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审定后,联合发文下达资金拨付通知。
7申报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7月15日。